二建是什么职称?安徽省发布了建设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有关问题解答,一起来看看:
26.职业资格能否申报相关专业职称? 答: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7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等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可按照文件对应相应系列、层级和专业的职称,被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符合晋升条件的,不需另外换证,可持证书和有关材料,申报高一级职称。 27.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哪些职业资格在申报职称时可作为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使用? 答: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等可视同为工程师,用来申报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二级结构师、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造价工程师可视同为助理工程师,用来申报相应专业的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作为“相应职业资格”晋升高一级职称时,要求职业资格证书所含专业与申报职称专业相符。 28.用职业资格申报职称,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答:用职业资格申报职称,仍需满足《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并按每年《评审通知》等文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29.职业资格能否直接认定或申报同级别职称? 答:职业资格不能直接认定同一级别的职称。当职业资格专业与申报职称专业不符时,可参照转评条件,进行同级转评。 通知原文:http://dohurd.ah.gov.cn/public/6991/56858101.html 来源:安徽住建厅 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作者所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责任编辑:一百一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