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二建注册大改!全面启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时间:2023-08-01 10:59来源:未知 作者:一百一教育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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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二建注册大改!全面启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7月14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同意贵州省推行二级建造师注册电子证书的函》,据悉此前已同意辽宁、湖南、天津、甘肃、吉林、青海、广西、福建、重庆、上海、四川、河南、浙江、江西、新疆、江苏、北京、陕西、云南等多地。
同日,贵州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州)应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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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自2023年8月1日起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实施,不再由各市(州)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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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起,注册人和聘用企业应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提出具体业务申请,各地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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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8月1日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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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8月1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或加贴增项(变更、延续)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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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篡改电子证书的,电子证书一律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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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纸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办理延续注册手续换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有效期未满的、遗失或污损更换的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登录审批系统申请换发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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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人和聘用企业不再提交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由注册人和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承诺。
审批系统自动获取证书、社保信息进行比对,注册人进行人脸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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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企业(法人用户)在线填报注册申报信息,审批系统自动获取注册人资格证书、参保缴纳单位等信息,审批系统比对成功后,待注册人在线通过人脸识别确认后,完成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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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注册人的聘用企业与参保缴纳单位信息不一致,且存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培训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6类情形的,注册人或聘用企业需提供佐证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否则注册申请将不予受理。
编者注:
2022年11月22日,贵州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涉嫌“挂证”注册人员名单的通报》。共有19365名二级建造师涉嫌“挂证”。
根据通报得知,是通过对注册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进行比对查出“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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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二级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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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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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与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如其中一方不配合办理注销手续,另一方可提交注销注册申请、解聘证明、劳动仲裁裁决书、司法判决书等办理强制注销。对于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可依据一方申请将相关人员列为注册状态异常,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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