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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运用BIM/CIM技术打造数字孪生应用!上海普陀区推出支持元宇

时间:2023-08-26 11:49来源:未知 作者:一百一教育 点击:
鼓励运用BIM/CIM技术打造数字孪生应用!上海普陀区推出支持元宇宙企业科创政策十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培育“元宇宙”新赛道行动方案(2022-2025年)》和《上海市“元宇宙”关键技术攻关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推动普陀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元宇宙”创新集群,普陀区推出支持元宇宙企业科创政策包(元十条)。

一、鼓励元宇宙优质企业落户。对在本区新引进或新设立的企业,对区域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区域贡献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费资助,分三年拨付。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相关领域企业,区域贡献较大的,经认定,根据实际租赁自用面积,第一年按最高不超过房租额的50%给予支持,第二年和第三年按最高不超过房租额的30%给予支持,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

二、支持元宇宙企业自主研发转化。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投入,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技术研发项目,或引进国际一流科学家、创新团队开展符合产业导向的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合作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经认定,可按项目自筹投入资金总额的3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三、鼓励元宇宙企业重大技术突破。对经认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相关领域国内首台(套)、软件系统首套的,可按首台(套)销售金额3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或上海市的首台(套)政策支持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支持元宇宙企业成果体验展示。对在本区内租用场地建设相关领域的产品体验中心或展示中心的企业或机构,经认定,可按自用面积房租、展示设计建设等实际投入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五、支持元宇宙产业氛围营造。对主办或承办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峰会、论坛、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具有带动示范效应且促进区域产业集聚的,经认定,可按投入资金总额的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对参与具有影响力的相关产业峰会、论坛、展览会等活动,经认定,对参展单位每次按活动实际发生的注册费、展位费、搭建费等给予50%以内比例,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

六、支持设立数字技术研发机构、云服务中心,推动数字经济功能型总部落地。对于注册登记在区内的数字经济功能型总部、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七、鼓励企业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物医药、建造等领域运用BIM/CIM技术打造数字孪生应用,培育5G全连接示范车间和5G数字孪生透明工厂,经认定,给予不超过投入资金20%比例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八、支持专业机构建设。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相关产业领域行业协会、企业联盟、人才培训基地等非盈利性机构,具有产业带动示范效应且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经认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九、建立“人才服务一件事”模式。推动“人才服务一件事”,集成式服务人才工作、生活。配备人才创业专员,为人才创业提供“一条龙”帮办;建立重点企业服务专员,为企业政策办理提供“上门办”服务;强化“普陀人才优享卡”功能,为人才团队提供医疗保障、子女入学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十、由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认定的,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经认定,给予一定资金资助。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培育“元宇宙”新赛道行动方案(2022-2025年)》和《上海市“元宇宙”关键技术攻关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推动普陀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元宇宙”创新集群,普陀区推出支持元宇宙企业科创政策包(元十条)。

一、鼓励元宇宙优质企业落户。对在本区新引进或新设立的企业,对区域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区域贡献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费资助,分三年拨付。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相关领域企业,区域贡献较大的,经认定,根据实际租赁自用面积,第一年按最高不超过房租额的50%给予支持,第二年和第三年按最高不超过房租额的30%给予支持,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

二、支持元宇宙企业自主研发转化。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投入,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技术研发项目,或引进国际一流科学家、创新团队开展符合产业导向的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合作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经认定,可按项目自筹投入资金总额的3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三、鼓励元宇宙企业重大技术突破。对经认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相关领域国内首台(套)、软件系统首套的,可按首台(套)销售金额3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或上海市的首台(套)政策支持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支持元宇宙企业成果体验展示。对在本区内租用场地建设相关领域的产品体验中心或展示中心的企业或机构,经认定,可按自用面积房租、展示设计建设等实际投入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五、支持元宇宙产业氛围营造。对主办或承办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峰会、论坛、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具有带动示范效应且促进区域产业集聚的,经认定,可按投入资金总额的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对参与具有影响力的相关产业峰会、论坛、展览会等活动,经认定,对参展单位每次按活动实际发生的注册费、展位费、搭建费等给予50%以内比例,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

六、支持设立数字技术研发机构、云服务中心,推动数字经济功能型总部落地。对于注册登记在区内的数字经济功能型总部、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七、鼓励企业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物医药、建造等领域运用BIM/CIM技术打造数字孪生应用,培育5G全连接示范车间和5G数字孪生透明工厂,经认定,给予不超过投入资金20%比例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八、支持专业机构建设。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相关产业领域行业协会、企业联盟、人才培训基地等非盈利性机构,具有产业带动示范效应且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经认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九、建立“人才服务一件事”模式。推动“人才服务一件事”,集成式服务人才工作、生活。配备人才创业专员,为人才创业提供“一条龙”帮办;建立重点企业服务专员,为企业政策办理提供“上门办”服务;强化“普陀人才优享卡”功能,为人才团队提供医疗保障、子女入学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十、由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认定的,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经认定,给予一定资金资助。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版权归作者所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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